|
收费项目 |
收费标准 |
| 一、证明法律行为 |
| 1、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转让,房屋转让、买卖及股权转让 |
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,收取比例为0.3%,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,按200元收取,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,收取0.25%,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, 收取0.2%,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,收取0.15%,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,收取0. 1%,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,收取0.05%,100000001元以上部分,收取0. 01%。 |
| 2、证明其他经济合同 |
标的额2O000元以下的,收取比例为1%,20001元至500OO元部分,收取0.8%,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,收取0.6%,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,收取O.5%,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,收取0.4%,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,收取0.3%,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,收取0.2%,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,收取0.1%,4000001元以上部分,收取0.05%。 |
| 3、证明民事协议 |
每件收费150元,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。 |
| 4、证明收养关系 |
|
| (1)、生父母共同送养的 |
每件收费400元。 |
| (2)、生父母单方送养的 |
每件收费70O元。 |
| (3)、其他监护人送养的 |
每件收费800元。 |
| 5、证明财产继承,赠与和遗赠 |
按受益额的2%收取,最低收取200元。 |
| 二、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|
| 1、证明出生、生存、死亡、身份、经历、学历、国籍、婚姻状况、亲属关系、未受(受过)刑事处分等 |
每件收费70元。 |
| 2、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、资信 |
每件收费400元 |
| 3、证明不可抗力事件 |
每件收费300元。 |
| 4、办理证据保全 |
|
| (1)、对证人、证言及书证保全 |
每件收费150元。 |
| (2)、对声像资料、电脑软件保全 |
每件收费700元。 |
| (3)、对不动产的证据保全 |
每件收费700元。 |
| (4)、对其他物证的证据保全 |
每件收费300元。 |
| 5、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 |
每件收费800元。 |
| 6、制作票据拒绝证书 |
每件收费400元。 |
| 三、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|
| 1、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、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|
每件收费500元。 |
| 2、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|
|
| (1)、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、公司章程、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 |
每件收费400元。 |
| (2)、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|
每件收费8O元 |
| 四、提存公证 |
按标的额的0.3%收取,最低收取100元。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。 |
| 五、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|
按债务总额的0.3%收取。 |
| 六、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、清点保管遗产,确认遗嘱的效力。 |
| 1、办理通嘱公证 |
每件收费300元。 |
| 2、保管遗嘱 |
每件5年内收费100元,5年以上收费200元。 |
| 3、清点遗产 |
每件400元。 |
| 4、确认遗嘱效力 |
每件200元。 |
| 5、保管遗产 |
|
| (1)、保管票据、证券、凭证 |
每年200元 |
| (2)、保管物品 |
5万元以下每年收费400元,5万元以上每年收费800元。 |
| 七、证明对财产的清点、清算、评估和估损 |
公民100元,法人10万元以下500元,10万元以上2000元。 |
| 八、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、变更、终止。 |
| 1、证明招标、投标 |
每件收费2500元。 |
| 2、证明拍卖 |
每出场一次1000元。 |
| 3、证明抽签、开奖、大奖赛,证明奖券、彩票、有奖销售活动等现场公证 |
属公益性的每件收费1000元,属商业性的每件收费2000元。 |
| 4、公司创立大会、股东大会 |
每件3000元。 |
| 5、证明股票发行 |
每件20000元。 |
| 九、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,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、认证事务,保管文书,代拟和修改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文书。 |
| 1、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 |
每件收费400元。 |
| 2、代拟和修改与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 |
每件收费100元。 |
| 3、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、认证事务 |
每件收费100元。 |
| 4、解答法律咨询 |
每件收费10元。 |
| 5、保管文书 |
每件收费80元。 |
| 十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。 |
| 1、担任公证法律顾问,提供常年法律服务,根据实际业务量与当事人协商收费 |
每年最低2000元,需办理公证的按标准另行收费。 |
| 2、其他公证服务项目按以下标准收费 |
|
| (1)、公证书副本费 |
每本10元。 |
| (2)、公证档案查寻 |
30元/件次。 |
| 十一、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,申请人要求撤回的,可收取手续费。 |
| 1、对己受理的公证事项,未经审查,申请人要求撤回的 |
每件收费10元 |
| 2、对已经审查的公证事项,申请人要求撤回的 |
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%收取。 |